齐鲁网·闪电新闻4月28日讯 4月28日,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临沂市“经济与社会发展”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。会上,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本届临沂市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推荐评选情况,并回答记者提问。
记者从会上了解到,本次评选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284名、模范集体50个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主要评选2018年以来,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行各业工人、农民、科教人员、管理人员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。“临沂市劳动模范”授予企业职工、农民和其他劳动者,“临沂市先进工作者”授予机关事业单位职工。“临沂市模范集体”评选以企事业单位的班组、工段、车间以及农民合作经济组织、农民专业协会为主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本次推荐工作坚持竞争择优、优中选好原则,按照总量控制、分类差额申报、专家集中评审、会议研究通过、进行社会公示的程序和步骤进行。最终名单结构比例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总量控制,不以各申报单位比例确定,不搞平衡照顾。
推荐评选工作流程共有八个,一是名额分配。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按一定比例分配名额,分为县区(开发区)、市直机关、国有企业、非公企业、教育、卫生健康、金融保险、社会团体、直属大企业等层面,分别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推荐申报,分配差额比例为20%。
二是下发通知。3月9日,市两办下发推荐评选通知;3月15日,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,讨论通过并下发推荐评选实施意见,对全市推荐评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。
三是培训沟通。通知下发后,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推荐单位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,要求各推荐单位严格按照分配名额、结构比例和推荐标准进行推荐,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,经初步审查后,与申报单位进行沟通,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替换,不规范的补充手续,提高了推荐人选质量。
四是资格审查。通过“信用中国”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“天眼查”等对申报对象进行审查,主要审查是否有处罚记录和一票否决情形,是否存在伪造申报对象身份情形。对存在问题的一律取消参评资格。
五是征求意见。所有申报对象按类别征求公安、发展改革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、生态环境、应急管理、税务、市场监管、组织人事、纪检监察、统战、工商联等有关部门意见。
六是专家评审。组织劳模工匠代表、有关部门专家对所有申报对象进行评审,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。
七是组织初选。经上述环节,按照结构比例要求,坚持面向基层一线和普通劳动者,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各行各业、各条战线,面向社会各个阶层,向疫情防控、安保维稳、第一书记、急难险重行业等方面倾斜,同时兼顾县区、行业平衡,对于同一行业人选集中的优中选优。机关事业人选中,向科研、教育教学、医疗卫生等方面倾斜,压缩机关行政人员比例。
八是复审公示。对相关人员组织复审,推荐人选通过复审后,依次报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、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,完善名单、人员结构后,报市委、市政府批准。于4月17日在《临沂日报》对拟表扬人选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,广泛接受监督。
本次推荐评选共收到推荐单位申报劳动模范材料349份,模范集体材料69份。最终评选出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284名,市模范集体50个。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集中评选274名,其中,企业工人和其他劳动者139名,占比51%;农民人选54名,占比20%;机关事业单位人选81名,占比29%。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授予10名,均为在省第25届运动会、省第11届残疾人运动会中,带队获得2枚以上金牌的10名体育工作者,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,授予“临沂市先进工作者”称号,与集中推荐评选的人员一同表扬。
闪电新闻记者 孙硕 报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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